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鑫福 (略) 年产16 万平方米幕墙玻璃及 13 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4〕55号 | 2024.12.4 | |
2 | 关于青田环亚新型智能包装产业制造项目(年产2.1亿个鞋盒、*个高档礼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4〕56号 | 2024.12.9 | |
3 | 关于 (略) 新增年产*吨高性能中厚铝板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4〕57号 | 2024.12.10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8-* 联系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
公告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