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略) 宣城沙桥 (涛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4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沙桥 (涛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宣城涛城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建设户外型变电站1座,新建1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50MVA;110kV本期出线2回(昌明1回、宗汉岭1回)。无功补偿本期配置(3.6+4.8)Mvar电容器。
(2)昌明-宗汉岭π入涛城变电站11 (略) 工程
本工程自拟建110kV涛城变起,新建110k (略) 2回,π入110kV昌明-宗汉岭I726线,一回至220kV昌明变,一回至220kV宗汉岭变。新建110k (略) 路径长约12.83km,全线 (略) 架设,本工程将拆除110kV昌宗Ⅰ726/110kV宗建727线#21塔, (略) (略) 径长约0.46km。导线采用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本工程新建110k (略) 路径长约0.1km, (略) 。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废水排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隔油、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临时修建的具有防渗功能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废气:工程施工时,基础开挖和回填、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防尘控制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隔声屏障,严禁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送入环卫系统处理;拆除的废旧导线、 (略) 回收。
运营期
废水:变电站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固废:变电站巡检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本工程运行阶段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 (略) (略) 统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暂存放置点。
电磁环境:变电站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工程110k (略) 导线最低对地高度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略) 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投运后,定期对变 (略) 周围电磁环境进行监测。
有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文件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