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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格(元/总价):*.0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货和施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施工安装调试完成) 二、采购内容:一栋育秧大棚长50米*宽10米*3.5米(中间隆起最高点)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相关事项且经采购人验收后,合同价款一次性100%付给中标商,采购具体事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相符( (略) 所产生一切费用都由竞标方负责) 四、质保期:2年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资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5.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六、货物的详细规格参数: 30*60*1.5*7.1M镀锌椭圆管60*10M宽1M间距 1、镀锌椭圆管30*60*1.5*7.1M,122根 2、镀锌椭圆管30*60*1.5*3M,14根 3、棚头抱箍18个 4、镀锌圆管25*1.0*5.05M,61根 5、椭圆卡305个 6、镀锌弯管25*1.2*6M,12根 7、U卡,60个 8、地梁30*60*1.5*5.1M,28根 9、地锚32*0.9M,70根 10、燕尾槽30*0.7*5M,90根 11、卡簧,2M,220个 12、连接片,70个,钻尾钉2000个 13、地锚坑64个,40*40*1M 14、地锚拉线64个 15、卷膜器2台 16、立柱2根, 17、固膜卡130个 18、镀锌圆管24根 19、塑料13*68M(黑色)1块,1*122M一块(黑色) 20门1.3*2.6M,4扇 21、棚绳2梱 22、4.5寸深水井一眼,深度100米,配套地灌设备(4分滴灌管800米)、微喷设备、水箱(1000L)、水泵(2寸*1500W) 23、配电箱及相关刀闸等 更换黑炭土土方量750立方米.(长50米,宽20米,深度0.75米,原土方运送至永胜村村委会房后) 第一条、项目概述 1.项目实施位置:永胜村村委会西 (略) 内 2.阳光大棚标准:长50米,宽10米,面积500平方米。整体镀锌管钢架结构,配套黑色大棚专用膜,配套卷膜器;中间隆度3.5米以上,大棚两侧各设有1.3米大门两扇,大棚内打4.5寸水井一眼,配套相关的滴灌(1000L水箱一个、4分滴灌管800米、2寸1500W水泵)、喷淋设备及 (略) 设备,用黑炭土更换大棚区域土质750立方米(50*20*0.75),原土方运送至老村委会房后。 3.阳光大棚项目总价*.00元。 第二条、价款的支付:签订合同后,*方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方专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项目款。 第三条 货物的交付地点及方式 *方按照*方所购产品的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运抵林甸县红旗镇永胜村*方施工地点并负责卸货安装,自行承担货物交付前的运输费用及相应的运输风险。 第四条 货物的验收 *方应组织人员对*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质量等内容当场进行查验核实,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经双方核实确定属于质量问题的,*方有权退货。 第五条 *方义务 *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第六条 *方义务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安装调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方逾期供货的,应当自逾期供货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供货价款的万分之5向*方支付违约金,*方逾期供货超过3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交付货物的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拒收或者退货。由此造成逾期供货的,*方向*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7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 (略) 裁决。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外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易保证金(元):*.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阶梯价:2000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林甸县红旗镇永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待清分户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林甸农商银行红旗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
备注:联系人:孙殿祥 联系电话:*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略) 址: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