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公示、公告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平方米化成箔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 (略)
建设地点:内蒙 (略) 集宁区白海子镇侯家村以北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9.38亿元,新建*平方米化成箔生产线以及配套仓库、食堂停车场、环保和辅助系统。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合法性、可行性;
2、建设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交通影响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引发的风险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和意见;
(2)对项目实施可能发生影响的估计与看法;
(3)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等。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 (略)
单位地址:集宁区马莲渠乡集宁北高速口北 100 米路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4-*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天成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集宁区百旺C区商业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