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字〔2024〕XX号
关于《本溪钢铁(集团) (略) 石灰石矿明山采场扩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溪钢铁(集团) (略) 石灰石矿: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钢铁(集团) (略) 石灰石矿明山采场扩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溪 (略) 大明山,总投资726.*元,环保投资27.*元,环保投资占比3.8%。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11年12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溪钢铁(集团) (略) 石灰石矿明山矿区延续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环(矿)建字〔2011〕8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明山矿区进行深部扩界,仍为露天开采,平面矿区范围不变,还由8个拐点界定,面积0.5067km2,标高范围从406.1890m至139.1890m调整为406.1890m至95m,其中开采范围为406.1890m至100m,集水泵坑占用范围为100m至95m。项目开采石灰岩矿利用现有破矿工业场地破碎后采用现有 (略) 运输方式外运,矿山开采规模不变,现有破碎站、工业场地等附属设施均利旧,开采石灰岩规模*t/a(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t/a、水泥用石灰岩矿*t/a),设计利用储量*t,占总保有资源量1690.*t的70.34%,服务年限6年8个月(本次设计服务年限起始时间为2022年4月1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围挡,装卸废石运输车辆应降低装卸高度、限制车速并进行覆盖,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及临时堆场采取有效遮盖等防尘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成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冲洗场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建设过程,施工人员生 (略) (略) ;施工期噪声通过定期进维修保养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临时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露天采场作业采取湿式钻孔,设置喷雾洒水设施,矿石/废石装卸降低高度,洒水湿润,必要时覆盖防尘布、 (略) ,运输物料进行覆盖,洒水 (略) 洒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露天采场采坑内汇水汇入至坑底集水池(1000m3)内,经沉淀池(500m3)沉淀后回用于各作业面用水、抑尘用水、绿化用水等。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石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48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要求,禁止破坏用地范围外地表植被和土壤。对于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对现有的外排土场和露天采场的边坡进行复垦,矿山闭矿后对工业场地地表设施拆除、清运,露天采场平整,覆盖表土,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植被。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 (略) 对炸药进行派送,委托有资质爆破部门进行爆破作业,危险贮存库采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处理。本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X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