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同方大厦A座601室
公示时间:2024-11-06
受理时间:2024-10-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利用已建成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施工期为建筑内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同时产生少量装修粉尘、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1、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2) (略) 施工现场,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同时运转,尽量缩短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2、装修粉尘环境保护措施(1)装修材料及废弃物不在室外堆放;及时清运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渣, (略) 规定的建 (略) 置 (略) 置。(2) (略) 线尽量避开周边 (略) 。(3)物料卸运时多洒水,以减少扬尘的产生。(4)根据《 (略)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京政发〔2023〕22号,空气质量预报为橙色预警 (II级响应)、红色预警 (I级响应)时,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车辆运输。3、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将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中有关 “绿色施工”的相关规定; (略)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15)中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清运工作。(2)施工期工人生活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李如彦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万源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