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富乔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大同富乔〔2023〕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外资发〔2008〕105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核准,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套15MW发电机2台,年发电量2.28×108kwh。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线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5.3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53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3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口设在生产蓄水池(坐标:东经113°16′44.77″,北纬40°00′46.17″);生活取水口设在生活蓄水池(坐标:东经113°16′46.35″,北纬40°00′52.08″)。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大同富乔 (略) 委托山西安澜 (略) 编制完成了《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水利厅于2023年8月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大同富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外资发〔2008〕105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核准,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套15MW发电机2台,年发电量2.28×108kwh。该项目已正式投产。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5.3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53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3万m3/a。发电综合取水指标0.235m3/MW·h,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20L/p·d,符合《 (略) 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线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黄河干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函〔2022〕112号),分配云冈区黄河水耗水指标5900万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36万m3/a的需求。生产取水口位于生产蓄水池,坐标:东经113°16′44.77″、北纬40°00′46.17″;生活取水口位于生活蓄水池,坐标:东经113°16′46.35″、北纬40°00′52.08″。
六、黄河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线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36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