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浙江 (略) 年产1500套高端定制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 (略) 洲 (略) 168号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为年产1500套高端定制装饰材料。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齐纳管排放,最终由物产中大(桐乡) (略) 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 废气:下料粉尘、精加工粉尘、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性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废胶、废砂纸、废漆、废漆渣、其他废过滤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过滤材料、收集尘、废布轮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