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 (略) 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项 (略) (略) (略) 镇大岭头。项目总投资*.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4万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规模为600万m3/a(实方),开采标高为+256m~0m。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规格碎石,产品规格为10~20mm和20~30mm两种规格碎石,年产量为786万m3(按产出容积计,下同),副产品包括5~10mm石米(年产102万m3)和机制砂(≤4.75mm,年产198万m3)。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矿区生产建设附属场区、中转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浇洒、绿化;湿式作业抑尘废水和洗砂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矿区及排土场雨水经拦砂坝、沉砂池处理达标后溢流外排,其余部分雨水回用生产。
(二)废气
项目采剥、钻孔、爆破工序、道路运输、排土场等扬尘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一破车间与鄂破车间粉尘经雾喷式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其余车间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部分回用于厂区内挖掘机、破碎机外部、输送带及其他机械,其余 (略) 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渣饼回用于生产;剥离土大部分运往排土场堆存,剩余部分作为土地复垦回填用土。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镇大岭头
联系人:彭焙雄
联系方式:*
4、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2.5-2024.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