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新疆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二级水电站
建设项目地点:新疆巴州且末县境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是西岸干渠新规划的五级电站中的第二级电站——平原二级电站,平原二级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从西岸干渠1+ (略) 引水发电,尾水在13+ (略) 回归西岸干渠,引水流量20.63m3/s,二级电站装机容量为21.9MW,额定水头为122.1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略) 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901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
http://** 密码:ieav。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 (略) ,常工,联系电话:(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且末县。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 (略) (略) 春天花园2号楼2层1号门
联 系 人:常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