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编码: | * | 询价通知书名称: | 上浦高速项目 防护棚临时设施工程分包询价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李志飞 |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联系人传真: | 采购联系人EMAIL: | ||||||||||||||||
中冶 (略) (上浦高速项目防护棚临时设施工程分包询价采购)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全长50.853km,一分部主要负责承建K18+965-K30+000段桥梁、隧道工程(不含房建、机电、路基、路面工程),共桥梁2317m/4座:其中特大桥1083m/1座,大桥1168m/2座;分离式立交桥66m/1座;互通式立交1处;长隧道1215m/1座。 二分部承建的合同段起于少阳乡泉岭村,设铜钹山互通连接至S201,跨十五都港后经港口村、溪淤村、溪头村至桐畈镇高厅村设广丰服务区,路线向东跨棠岭港后经王家村至二渡关村,再次跨棠岭港后,终 (略) 广丰区桐畈镇 (略) 界处,顺接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浦城段。主线全长23.63km,起点桩号为K30+000,终点桩号为K53+634.39,其中含铜钹山互通一处,广丰开放式服务区一处。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为专业分包采购; 2、采购标的为上浦高速项目防护棚临时设施工程; 3、 预算金额(不含税):*.83元税率:9% 预算金额(含税):*.97元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预计工期: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0月1日 6、采购清单及限价(详附件1:防护棚临时设施分包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表) 7、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并附合同文本) 7.1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7.2结算方式: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分包人已完工程款,由分包人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每月25日为工程量统计截止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报中期结算的28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结算批复工作。对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者建设单位计量批复量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7.3付款比例:1)施工过程中,按照每月施工进度款的80%支付,中期结算额不超过80%;2)全部安拆工作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额的85%;3)最终结算后,付至最终结算额的100%。 7.4付款方式:现汇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现汇和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支付比例为 6:4,如工程承包人采用供应链金融产品付款的,贴现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7.5付款时间:按月支付,分包人应当知晓发包人支付能力,如因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未及时办理完毕结算等原因而导致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造成承包人对分包人的付款比例也未按照分包合同的支付比例足额支付时,分包人同意承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不能因此做拖延工期、停工、闹事等不利于工程进展的事情,也不能因此原因提起诉讼,承包人不负责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除非经分包人催告,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分包工程款造成分包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分包人不能因承包人工程款延期支付问题解除合同。 7.6履约保证金:分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承包人缴纳签约合同价 3%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以工程款抵扣形式缴纳,在第一期中期计量结算时全部扣除,若不足顺延,直至抵扣完才予以支付工程款。 7.7质量保证金:无 8、提交的报价中应包括必要的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四、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 五、本次报价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人。 五、其他内容 填写承诺书 六、时间安排 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00: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电商平台将自动拒绝。 七、联系人 询价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 邮箱地址:*@*q.com 监督联系人及电话:李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