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 (略) 年处理*吨废动植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处理*吨废动植物油脂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岭北镇国道207线南厂房(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遂溪县岭北镇国道207线南厂房(一),总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年处理废动植物油脂*吨,年产粗加工生物柴油原料896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岭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废油加工过程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渣及污泥定期交有机肥生产企业资源利用;废包装袋 (略) 回收处理,废填料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带走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和废油和桶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