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居旅游集 (略) 247号北面楼房转角临街部分房屋
(原恒兴烟酒礼品)招租(重新招租)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有效利用空间,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 (略) 247号北面楼房转角临街部分房屋(原恒兴烟酒礼品)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5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租期,承租人不得追究招租人延迟交付的责任。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具体计算方式详见三、租金)。
三、租金:
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免收承租人装修工期1个月的租金,第一年租金按11个月收取)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中标额,二年内租金不递增。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递增率为3%(例:某承租人第一年至第二年的年租金竞价中标额为*元,那么,该承租人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元,二年内不递增,第三年的年租金为*元*[1+3%]=*元,第四年的年租金为*元*[1+3%]=*元,以此类推)。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竞报租金报价。意向承租人的年租金报价低于招租人确定的房屋出租年租金最低限价或低于招租人设定的保留价(如有)的,均将导致其报价无效。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72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实地考察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
2.意向承租人需在预设经营范围内经营(除餐饮行业以外),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否则招租人收回租赁房,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有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空调等设备安装、店招店牌广告设置、领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招租人无涉。
5.承租人不能破坏墙体等主体结构,装修须经招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理。租赁期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安全事故而毁损,承租人负全额赔偿责任,如因此涉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承租人自负其责自行处理,与招租人无涉。
6.所租赁房屋不得转让,如中途发生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应提前30天向招租人递交书面报告,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招租,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不得将本租赁房屋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7.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并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或拆走(包括空调等),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意向承租人应在2024年9月3日15时00分前, (略) 网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2.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 (略) 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 (略) 仙居支行,账号:* ,收款单位: (略) (略) 仙居分公司。注:转账必须是从基本账户转出。竞价保证金汇出相关凭证中须注明“神仙居旅游集 (略) 247号北面楼房转角临街部分房屋(原恒兴烟酒礼品)招租保证金”。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5时00分;
2.竞价地点为: (略) (略) (仙居县安洲街 (略) 1420号建业大楼1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浙江神 (略)
联 系 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 (略)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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