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立方米ALC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 (略)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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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年产*立方米ALC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易 (略) |
建设地点 | 潮阳区谷饶镇新光村候壳洋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新易 (略) 拟投资人民币500 (略) 潮阳区谷饶镇新光村候壳洋建设年产*立方米ALC扩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原有工程厂区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立方米ALC,全厂总生产规模为年产*立方米PC构件和*立方米ALC。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原有工程员工169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两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原有工程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同 (略) 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略) 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凝水、锅炉废水及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气化炉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项目废气经采取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与保养等措施控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破碎废气、搅拌废气及石灰粉储罐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粉煤灰、水泥储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粗砂装卸废气采取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堆场采用半封闭式料棚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新建燃烧生物质气化炉气化燃气锅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原有工程已建天然气锅炉废气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噪声经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日常管理等防噪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生产设备等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等)交由资源利用中心、废品收购站等处置。运营期项目切割废料、沉淀池废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均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钢筋边角料、气化炉灰渣和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