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实验室)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22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 (略) 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芜 (略) (建设单位)、芜湖寅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2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査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办事处北侧12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水性涂料2500t,稀释剂500t。
建设内容:年产水性涂料2500t,稀释剂500t,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芜 (略) 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位于 (略) 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办事处北侧121号,芜 (略) 于2012年1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 (略) 开展《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2年2月17日 (略) 环境保护局《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行审[2012]12号)。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方案报审以及环评审批,因为芜 (略) 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资金到位和回笼问题分阶段建设,2016 (略) 环境监测站中心站对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环验[2016]18号),目前实验室建设完毕,现需对芜 (略) 实验室内容进行验收。2024年3月芜 (略) 委托芜湖寅泰 (略) 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芜湖寅泰 (略) 接收委托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芜湖寅泰 (略) 委托安徽 (略) 于2024年3月8号~2024年3月9号对项目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实验室部分),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8.6%。
(四)验收范围:实验室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环评设计产能*t/a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现状实际仅有3000t/a的产能。所用设备和原料相比原环评也相应减少,本次排污许可申报按照厂区现状实际进行填报,企业暂无过滤机及灌装机,目前采用的封闭车间内人工 (略) 过滤后人工灌装。另环评中设计仓库内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在仓库内开盖取料称量,实际根据环保要求,企业不在原料仓内开盖取料,均在分散车间内取料称量,故无仓储废气。
环评设计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根据一厂一策要求改为水喷淋+干湿过滤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由于安全评估报告认为UV存在火灾风险,要求企业改为水喷淋+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关于UV灯管对于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0可知,二级活性炭效率比UV+活性炭效率高。环评报告内容有实验室,但未识别实验室废气,实际企业把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经过通风橱+水帘柜+二级活性炭+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3)。
其他与环评要求及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以上变动,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次验收范围为实验室,实验室废气经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设备清洗用水、滤布清洗用水、循环冷却水、绿化用水、水帘柜用水。设备清洗用水、滤布清洗用水可回用与生产,水帘柜废水沉淀后回用,故外排废水仅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次实验室部分涉及设备清洗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实验室固废主要为实验过程中的漆渣以及水喷淋的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后交给安徽省 (略) 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 (略) 于2024年3月8号~2024年3月9号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2024年3月8号~2024年3月9号期间对该项目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烷总烃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8.26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0.103kg/h;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0.101kg/h,废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47mg/m3,非*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0.9mg/m3,厂区非*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1.86mg/m3,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限值要求,厂区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2废水监测结果
本次实验室验收不涉及废水外排,不监测。
4.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24年3月8号~2024年3月9号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
阶段性验收不核定总量。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査、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己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 (略) 年产*吨环保无毒型工业涂料项目(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 (略)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