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 (略) 鹤大线大安平 (略) 子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宽甸县共计两座桥梁的拆除重建。大安平河桥中心桩号K1332+172,跨径6-20m,桥梁全长 126m,引线全长214m。位于直线与缓和曲线上,径向布孔,交叉角度90°。结构形式为:上部采用6×2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台、嵌岩桩基础。
铁路子桥桥位中心桩号K1224+090,桥梁全长144.4米,两侧共设桥头引道100米。结构形式为:上部构造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密肋式矮T梁(7×20m),下部构造为柱式混凝土墩台(装配式设计)、桩基础。本次采购施工所需的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工程施工所用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供应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供应地点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本项目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失信;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1月4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罗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