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南 (略) 于台站,北 (略) 屿东城站。主要沿丽江道、珠江道、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敷设。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公庆
联系电话:022-*
三、验收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51
邮箱:*@*q.com
四、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附件2: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