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略) (略) 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 (略) 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略) 厂区内 | (略) (略) | 河南省冶 (略) | (略) 于拟投资*万元实施“17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建设1套170t/h干熄焦装置,并配套建设1台97t/h的干熄焦余热锅炉、1套额定功率25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除盐水站等,天龙焦化现有湿熄焦工艺备用。 |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干熄焦炉顶盖装焦处、炉顶部预存放散口、副省煤器惰性气体循环风机放散口、焦仓进出料口、脱硫剂粉仓进料口、熄焦炉底部排焦溜槽、振动给料器、转运站排焦胶带机等处产生的废气合并后经干法脱硫+覆膜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炼焦化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干熄炉顶水封水送天龙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盐反渗透浓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等清净下水经 (略) (略) 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的噪声污染来源主要为风机、泵类、锅炉、汽轮机等。风机泵类设置单独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出口、锅炉放散管出口等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配带消声隔声罩。汽轮机防腐检查管加消声器。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等,均以桶装后暂存于天龙焦化现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一般固废包括收尘焦粉、脱硫石膏、制氮机废炭分子筛、除盐水站产生的废膜、废除尘布袋、办公生活垃圾等,其中焦粉作为产品外售,脱硫石膏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废炭分子筛、废除尘布袋和废膜由厂家回收;办公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 / | /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