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琴江新城河 (略) 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52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水寨镇河尾村(项目中心经纬度:23.*°N,115.*E)
土地使用权人:五华县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住宅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小组在2024年11月多次往返调查地块进行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及农村宅基地,四周低中间高,自建房分布在北部及东部,中部海拔较高部分植被生长茂盛,北侧边沿有少量农用地,种有蔬菜,村民利用地下水灌溉,施用农家肥。红线范围内无开发利用痕迹。
调查地 (略) 域于2019年划转为城镇建设用地,2024年收储纳入政府储备用地。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地块 (略) 、农田,历史上500m范围内均 (略) 、农田、坑塘水面,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及周边500m相邻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并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