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二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山海关第二供水厂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城管执法项目〔2024〕9号)及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 (略) 编制的《 (略) 山海关第二供水厂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等材料一并收悉。 (略) (略) 城管执法局《关于申请将北戴河 (略) 排查整治工程等30个项目纳入2024年省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库的请示》(秦城管执法项目〔2024〕38号)上的批示(收文请字419号)、市财政局《 (略) 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2024年5月31日),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山海关第二供水厂 (略) 工程。
二、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建设地点:山海关区北京中道 (略) 交叉位置,原水管道沿新疆道、北京中道敷设。(具 (略) 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拟采用石河水库作为主水源,新建山海关第二供水厂 (略) 工程,包括预氧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及配套综合楼、仓库及机修间、原水管道等。原水接自新疆道现状原水管道,规模按照远期设计,沿新疆道、北京中道敷设DN1200球墨铸铁管道,长度约为930m,以满足新建水厂原水需求。近期建设规模为*m3/d,远期扩建*m3/d,总规模达到*m3/d。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匡算总投资*.*元。资金筹措渠道:申请中央投资、市财政投资。(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实施)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否则自动失效)。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