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 (略)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 (略)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监测单位四川益信 (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安居区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规定, (略)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2年9月2 (略) 安居区召开了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主体工程监理单位中泰 (略) 、施工单位四川 (略) 、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四川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益信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省级水土保持专家一名。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对监理、监测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建设占地面积为6987.04m2,规划总建筑面积5626.08m2;新建围墙、保坎、道路、水系、活动场等相关附属及校园绿化、文化建设;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占地全部为永久占地。建筑密度21.69%,容积率0.76,绿地率20.05%。
工程实际2020年3月开工,2021年4月完工,实际建设总工期14个月。
总投资为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资金及其它资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9年6月, (略)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委托,四川益信 (略) 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2019年7月编制完成了《 (略) 安居区第四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019年8月9日, (略) 安居区水利局对《 (略) 安居区第四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并同意本项目备案。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投资概算;肯定了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2年9月,四川益信 (略) (略) 作为第三方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通过查阅资料、核查现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方单位认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有: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规范;
(2)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全面落实,工程措施:植草砖233m2、雨水管183m,雨水口17个、雨水检查井19个、表土剥离0.*立方米,表土回覆0.*立方米、景观绿化0.14hm2、防雨布遮盖2700m2、土袋挡墙100m。临时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临时排水沟108m、临时沉沙池3座达到了施工期水土保持要求及目的。
(3)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运行正常。
(4)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68.*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50.*元,新增水保专项投资18.*元,新增水保专项投资中公告称措施费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5)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0.70hm2与方案批复一致;
(6)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防治目标达到或超过批复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5、渣土防护率达到93%、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19.71%。
(四)验收结论
(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完备;
(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后期管护责任落实;
(5)本项目不存在其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综上,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满足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五)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淤,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加强植被的抚育管理,适时补植林草植被,确保其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其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