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出租汽车智能车载监控终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委托, (略) 区出租汽车智能车载监控终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4-xqgs649ff*cad43
二、征询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是否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意见递交及接收: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14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密封 (略) (略) 舟山分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或邮件发送,传真:0580-*,邮箱:*@*q.com。传真或邮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580-*,*。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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