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 (略) 环境实验室建设项目 | (略) 新城区 (略) 厂内 | 陕西中科环创 (略) | 利用厂内原有2间库房改造为实验室,总面积约为44.4平方米。根据建设需求配置增加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设施。实验室建成后,可开展排污许可证中要求的日监测指标的监测。 | 废气:实验过程中挥发的硫酸雾、硝酸物、非*烷总烃、氨及氨化氢经通风厨收集后经碱喷淋(顶部设置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实验废水作为危废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一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二次、三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及拖洗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碱液喷淋塔内用水定期更换,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置设备、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经分析,项目西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北厂界昼、夜声贡献值满足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损坏的器皿收集至一般固废间及时外售,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更换或回收。实验废液和器皿清洗水(一次)、废耗材、过期试剂、废残留样品、废活性炭,分类暂存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
2 | (略) (略) | (略) (略) (北院区) | (略) 新城 (略) (略) | 陕西 (略) | (略) (略) (北院区)租赁中国 (略) 职工住宅楼3层及5层,建成后增加51张床位及配套设备。 | 废水:医疗机构污水(病区病人生活污水、医护人员办公生活污水)依 (略) 社区服务中心自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 A级标准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门诊人员的社会生活噪声,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可有效降低对声环境影响。经分析,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输液瓶(袋)定期交由西安 (略) 回收,废包装收集后统一外售;污泥为依托的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暂存于污泥池,定期由社区服务中心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进行抽吸处置;医疗废物依 (略) 社区服务中心1F西侧危废贮存点贮存,定期交由西安 (略) 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做到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