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星移动图书馆的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我校于2012年采购的超星移动图书馆受到广大师生的强烈欢迎,已成为我校基础数据库。超星移动图书馆无缝对接我校图书馆OPAC系统,为读者随时随地查询馆藏图书、借阅信息提供了解决方案。
超星移动图书馆打造以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具备我校图 (略) 站上所有功能,并整合多种应 (略) 。作为现代数字图书馆发展的一种崭新的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各种无线移动设备使用不受时间、地点和空间限制的优势,依托目前比较成熟的 (略) 络、 (略) 以及云计算技术,在手持设备上解决本馆和云图书馆各类馆藏和数据库资源的统一检索、统一导航和资源调度,让用户随时随地、方便灵活地查询、浏览与获取所需资源。
根据我校移动图书馆设计方案, (略) 中充分发挥已有资源整合和一站式统一检索的优势,实现我校图书馆资源的移动统一检索和服务,超星公司的移动图书馆解决方案很好地解决了将 (略) (略) 络的融为一体的技术难关,并且避免了在移动图书馆建设中该功能建设的重复投入与资源重建。另外,超星移动图书馆内置百万书库可供读者阅读下载,(略)集独家高质量流媒体视频资源,大大补充了我校电子资源的数量。移动图书馆系统集成后,我校读 (略) 就能很好地 (略) ,为了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设成果,减少重复建设浪费,采用 (略) 就可无缝接入全国图书馆云服务体系,可共享全国900多家图书馆的资源联合检索与文献传递服务,并实现图书馆与用户即时通讯。24小时内,文献传递请求的满足率:中文期刊文献传递率96%,外文期刊传递率92%。超星的云图书馆服务为全校读者提供了强大的资源保障能力,此为移动图书馆最突出的优势。目前, (略) 均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其次, (略) 同时提供一个适合移动阅读的数字资源包,包括(略)册 Epub 电子书、500种全 (略) 每天实时更新的主流报纸、6 (略) 站滚动热点新闻推荐、(略)集适合全校师生手机浏览的视频(讲座、课程)、(略)集音频(听书)、7000多集公开课等资源。
超星移动图书馆数字资源,建立在超星已有的海量的中外文文献数据基础之上,将超过6亿条元数据(包括文献有:中外文图书、中外文期刊、中外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专利、标准等),不少于280 个中外文数据库,(略)中文图书书目,中文期刊(略)万篇元数据,(略)万篇外文期刊元数据,中文报纸元数据(略)多万篇,学位论文元数据680多万篇,外文学位论文(略)篇这些资源还在不断增长中。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全校师生对电子文献的需求。另外,移动图书馆与图书馆 OPAC 系统高度集成。系统具有强大的应用服务能力,可实现我校图书馆纸质馆藏文献的移动检索与自助服务。非常符合在手机上随时方便的查阅馆藏信息进行预约续借等操作的移动图书馆系统的要求。师生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iPad)等移动终端, 通过4G、WIFI 等网络,通过 WAP 网站、App等方式获取图书馆的服务;可以方便下载图书馆资源保存到移动终端上,可以随身携带,随时随地阅读。
超星移动图书馆还可以与我馆购买的电子借阅机实现无缝对接,使用移动图书馆扫一扫功能,即可扫描下载电子借阅机里面的书籍,不受任何限制,是配套的手机端,夜间模式转换,文字大小调整等功能,并保留相关阅读记录。
另外超星移动图书馆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如根据阅读历史为读者推荐图书、记录阅读笔记和标注等,这些功能使用户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个性化他们的阅读体验。而移动图书馆提供的广泛图书馆藏,包括电子书、学术论文、期刊、杂志、报纸等,为我校师生提供了广泛的阅读选择。对于科研而言,移动图书馆提供了方便的途径来访问学术文献和研究资源,有助于师生提高科研工作效率。
我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为:
1、超星移动图书馆在元数据整合一站式搜索技术、全文资源保障模式、云图书馆共享能力以及移动阅读资源等方面在国内拥有独特的功能优势和技术独创性,具有单一来源采购所要求的来源唯一性。
2、超星移动图书馆由 (略) 完全自主研发, (略) 全部知识产权。(附件一)
3、超星移动图书馆一直自主推广销售,不存在其他授权或代理销售单位, (略) 拥有超星发现系统的唯一销售权。市场上暂无同类型同规模数据库。
4、上海图工委专家认证
2024年4月19日, (略) 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组织多名高校图书馆领域专家进行了多个数据库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认定附件所列电子资源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超星移动图书馆位列清单第113位,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性。(附件二)
本次招标,一招两年,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签,视次年续订时实际情况而定。
综上,特申请以单一采购来源方式向 (略) 购买该数据库。
如对上述采购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资产与设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96号综合楼辅楼118室,邮编(略),电话021-(略))提出质疑。
资产与设 (略)
2024.10.21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