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斯江河道清淤工程
补遗文件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作出以下补遗:
1、将工程量清单“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中“3.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修改为:“3.1.1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2、将工程量清单“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中“5 其他临时工程”修改为:“4.1 其他临时工程”;
3、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10时00 分”修改为:“2024年03月06日10时00分”。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9日23时59分”修改为:“2024年02月24日23时59分”。
5、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6:00”修改为:“2024年03月05日16:00”
6、具体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乐山五通桥兴桥国有 (略)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