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9月19日 发布了2024-*某部物业社会化项目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0-17 08:45:00,更正为:2024-10-24 08:45: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7 09:15:00,更正为:2024-10-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7 09:15:00,更正为:2024-10-24 09:15: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4-10-14 09:30:00,更正为:2024-10-08 09:30:00。
因某部物业社会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4-*)需要,现对该项目踏勘和开标时间做出更正
踏勘时间:2024-10-8 09:30:00
踏勘地点: (略) 丰台区
联系人:何助理
联系电话:*
要求:1.统一时间集中组织进行踏勘,过时不另行组织。 2.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持参加踏勘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踏勘现场人员禁止互相沟通信息、暴露身份。 3.需提前将踏勘人员姓名、电话号码、车牌号告知踏勘联系人何助理。 4.潜在投标人是否进行踏勘,由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决定。 5.踏勘过程中,仅对现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答疑。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