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薄膜、微喷带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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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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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薄膜、微喷带生产项目 | |
海南 (略) " | |
(略) 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老城经济开发区玉堂南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西南侧厂房D栋 | |
海南纳川 (略) | |
在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增加2条生产线。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在现有吹膜机组旁增加一套吹膜机组、一套微喷带机组,原料、产品堆放区依托现有项目,生产厂房实际建筑面积约577.18m2。 | |
1、声环境影响结论生产设备经厂房隔音、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东厂界满足4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环境空气影响结论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水环境影响结论微喷带生产成型冷却过程中使用冷水冷却,会产生冷却废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办公楼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员工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单独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分别统一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 (略)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补充目录中列明禁止的塑料制品,也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 (略)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 (略)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公告中禁止生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 |
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南 (略) 用地规划意见及《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用地面积为577.18m2,用地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修编(2011-2030)》及《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项目规划为工业用地。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交通便利,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周边主要为工业厂房,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止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处区域没有制约项目建设的特别环境要素,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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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扩建项目非*烷总烃排放量约0.088t/a,因此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0.088t/a。 | |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项目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2、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水环境保护措施微喷带生产成型冷却过程中使用冷水冷却,会产生冷却废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办公楼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员工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单独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分别统一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
1、大气环境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澄迈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2、声环境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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