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编号:FN ***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 (略) 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 (略) 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略) 。
二、 (略) 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路以南、 (略) 路以北、丰收路以西;
2.2工程规模: (略) 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 (略) 路以南、 (略) 路以北、丰收路以西,占地约86亩,项目拟建筑总面积约2.98万㎡,工程暂估总价约9700万元(含基础设施配套)。
2.3设计周期:中标人在定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的深化及调整 (略) 门评审,评审通过(且收到招标人提供的钻探资料)后10日历天内提交各单体建筑桩基施工图,桩基施工图提交后20日历天内提供各单体建筑的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档,其他辅助建筑在单体建筑施工图提交结束后15日内提交。
2.4设计要求: (略) 设计规范要求。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略) 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占地约86亩。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校园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总平面规划、单体建筑物(土建、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钢结构、二次装修)、规划红线内给排水管道、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景观绿化、 (略) 、道路、路灯、安防监控、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 (略) (略)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 (略) 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 (略) 理。
3.8投标人 (略) 门暂停 (略) 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日8:30至 * 日17:3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公 (略) ( (略) 路5 (略) 大楼) (略) 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 *** );
4.3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设计补偿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 万 * 仟 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相关条款。
5.2基于本次设计项目的特殊性, (略) 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设计方案,此期间会产生相应的设计费用。中标人没有设计补偿金。其余入围定 (略) 人处领取补偿,补偿金额为 * 万元/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接受补偿的设计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以建筑面积为单位,30元/㎡。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的十日内付合同价的10%; (略) 有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且图审合格后的十日内再付合同价的40%;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设计缺陷问题后的十日内再支付合同价的20%; (略) 门审定且出具审核报告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 (略) 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 (略) 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略) 人 (略) 负责,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 (略) 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路 地址: (略) 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祝老师 联 系 人:曹步梅/廖东玲
电 话: *** 30930 电 话: *** 19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 : (略) :
账 号: 账 号:
* 日
附件:《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 (略) 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 (略) 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略) 人 (略) 负责,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 (略) ,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
1.1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2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3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4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1.2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2.1 全部入围法: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资格审查
2.1 (略) 文件的要求,对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提供的 (略) 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略) 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3)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略) (略) 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7月—2016年12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 (略) 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6) (略)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对应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略) 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 (略) 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 (略) 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略) 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 (略) 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略) 理。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 (略) 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 (略) 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2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略) 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周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 (略) 评审,未响应 (略) 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设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2.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详细评审
3. (略) 对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初步评审、 (略) 控制价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3.3技术性评审
(1)技术性评审采用合格制。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
(3)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3.4商务性评审
商务性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格、类似工程业绩、获奖情况、招标合同承诺条款等
(1)企业资格:重点评审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无被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 业绩:投标人自 * 日至今承担过20000平方米(含)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该设计服务合同原件,合同中必须注明设计面积);
(3)获奖证书:投标人自 * 日至今承担的类似建筑项目设计获得过国家、省级或市级奖项的获奖证明材料,发证和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为准。
(4)招标文件合同承诺条款:对照合同 (略) 评审。
(5)能够体现投标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略) 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报价评审(经济标评审)
(1)经济标评审的内容和要求:
①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如认定低于成本的,应详细说明事实、依据和理由;
② 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如存在不合理应详细说明情况;
③ 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如有不平衡报价应列出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并说明理由。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的,经济标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三、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依法 (略) 根据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结果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经济和企业业绩、能力、实 (略) 综合考量,并按照公平、合理、 (略) 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按实际投标人数推荐。
四、定标
(略) 人 (略) 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1、定标方法: (略) (略) 有进入定标程序 (略) 排名(规定单票最多排名数量 N,一般不超过 5 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 N 分,第二名 N-1 分,以此类推),按照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 (略) 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有关规定:
(1) 招标人在定标前认为需要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 (略) 考察。经考察,中标候 (略) 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 (略) 参考。
(2) 采用票决定标法, (略) 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 (略) 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 (略) (略) 成员,但总数不 (略)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略) 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略) 的,由其直 (略) 组长。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 (略) 见证监督。
(5) 招标人应当对 (略) 记录,并存档备查。
3、定标原则:
(1) (略) 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略) 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略) 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 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 知名度高企业优于知名度低企业;
④ 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 难度较小的企业;
⑤ 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⑥ (略) 为记录企业 (略) 为记录企业, (略) 为记录较轻企 (略) 为记录较重企业;
⑦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⑧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⑨ 行业排名靠 (略) 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定标委员在投 (略) “比优”,无法比优 (略) “比劣”。 招标人也可在定标前明确相关择优要素的优先顺序。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 (略) (略) 依 (略) 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 (略) 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 (略) 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 (略)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