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铜陵现
代产业园区光电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光电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产业园磨王路南侧,天井湖大道东侧,4号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同时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系统、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总设计规模为 5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池+曝气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A/O+二沉池”,对入驻光电科技产业园企业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构筑物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各出气口顶部捕集装置捕集后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制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经项目处理的废水达到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