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遂溪县乐民镇安埠村库湾经济合作社,规模为年出栏猪仔 * 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仓库、员工宿舍、食堂、办公室、配电房、出猪房、消毒房、污水处理设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略) 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 (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略) 于2022年9月30日组织召开“ (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 (略)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江门广洁 (略) (设计单位)、广东 (略) (施工单位)、 (略) (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并形成了《 (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 (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略) 安埠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钟伟贤;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遂溪县乐民镇安埠村库湾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