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都昌 (略) 尾矿综合利用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尾矿综合利用工程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西都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土塘镇江西都昌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概况 | 项目位于都昌县土塘镇南源村江西都昌 (略) 厂内,中心地理坐标:E116°20′40.302″,N29°20′25.494″,属改扩建项目。江西都昌 (略) 原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于2020年6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九都环评字〔2020〕19号),2020年9月26日完成项目的环保自主验收。为进一步减少尾矿库库容压力,本项目以现有磨选工程产生的尾矿浆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对机制砂给料泵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给料频率,调整旋流器沉沙嘴规格以及调整筛孔孔径等方式,减少溢流量,增加沉砂、上筛量,将产品规模由27.85万吨/年扩能至7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厂区运输道路 | 粉尘 | 密闭封盖+场地洒水降尘+洗车 |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机制砂堆场 | 堆场扬尘 | 粉尘 | 湿式作业+厂房密闭 | ||
装卸扬尘 | |||||
地表水环境 | / | /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