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自 (略) 2023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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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 (略) 管道探测定位仪等特种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公用管道、工业锅炉能效检验用仪器设备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工业锅炉能效检验、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提升检验工作效率。 需满足的要求:该批仪器设备功能、技术参数等性能指标须满足采购方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需要进行量值测量的仪器设备需要提供第三方计量检定/校准证书。设备采购投入使用前,需要提供现场设备使用培训服务,培训至操作人员熟练为止。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原装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质保期≥1年。 | 87.* | 2023年10月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自 (略)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