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厅警用直升机飞行指挥、油料运输、维修保障等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 ||
(略) 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7: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3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608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沭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通服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沭 |
项目概况 省厅警用直升机飞行指挥、油料运输、维修保障等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JSZC-#-ZTZB-G2024-005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6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TZB-G2024-0055
项目名称:省厅警用直升机飞行指挥、油料运输、维修保障等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分包一:#元,分包二#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公安厅警用直升机飞行指挥、油料运输、维修保障等配套装备采购项目,拟采购3辆警用直升机伴随保障车辆。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其中分包一为:采购油料车1辆,用于保障警用直升机赴外执行任务的油料供应;分包二为:采购飞行指挥车1辆,用于保障警用直升机赴外执行任务时与指挥部的音视频通联、任务图像传输,为直升机野外起降提供气象咨询、定位信息、导航指引等;采购维修保障车1辆,用于保障警用直升机外场执行任务期间维护保养,野外照明,电源供应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中标原则: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包,也可以中标2个标包(即“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整车供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包含车辆上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cn)或“诚信江苏”(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方式:报名需将下述资料盖章扫描件(1份)*@*icdi.cn,进行报名审核:(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标书费付款凭证
售价:#
2025-01-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371号608号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2投标人需按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6.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使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4)其他未尽事项,请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5)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6.4标书费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通服咨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 0209 5710 1030 0005
转账事由:ZBZBZ#ZX0002w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人:芮警官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朱晓琦、陈沭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琦、陈沭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