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 (略) 连 (略) *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连 (略) *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 (略) 连山区沙河营乡邢家屯村
建设单位: (略) 连 (略)
环评单位:沈阳 (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