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 (略)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附属设施部分)监理 已由 邯郸经济技 (略) (略) 以 邯经审批字(2024)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 (略) 住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他 (略) 财政筹集,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配套超限检测站、充电桩、停车位、物流驿站、户外广告位等设施。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各专业相应监理工作能力及经验的人员配备,具体人员配备应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1 00:00:00 至 2024-11-26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 (略) (略) ,联系人:刘丽珊,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明真 (略) ,联系人:王壮壮,电话: 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经济技 (略) 住 (略)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邯郸经济技 (略)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附属设施部分)监理 | 无 | 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真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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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经 (略) (略) 588号7号楼 | 地址: | (略) (略) 文新大厦22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丽珊 | 联系人: | 王壮壮 |
电话: | 0310-* | 电话: | 03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