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为此,江西格 (略) 将《江西格 (略) 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制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在全国建设 (略) 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全部信息。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1日起。
公示单位: (略)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5年1月20日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闵(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为此,江西格 (略) 将《江西格 (略) 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制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在全国建设 (略) 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全部信息。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1日起。
公示单位: (略)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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