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文件要求,我局按企业在“牧运通”小程序线上申请,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初审,县畜牧兽医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终审的程序,并通过查看企业疫苗采购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及产地检疫证明等佐证材料,确定福建省 (略) 等四家企业为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场,补助起止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核定一家蛋鸡场免疫动物数量为*羽,猪场五家免疫动物数量为*头。根据省厅确定的补助标准,合计应发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补助资金*元。
详见“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古田县 (略) 纪检监察室 0593-*
地址:古田县6 (略) 一弄一号4楼
古田县 (略) ???
2024年10月15日????
附表1 | ||||||
“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古田 县 (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 养殖场名称 | 动物种类 | 核定免疫动物数量(头、羽) | 补助标准 (元/头、羽) | 核定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古田县 | 古田县 (略) | 蛋鸡 | * | 0.4 | * | |
古田县 | 福 (略) | 猪 | * | 2 | * | |
古田县 | 福建省 (略) | 猪 | * | 2 | * | |
古田县 | 古田县壮如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 猪 | * | 2 | * | |
合计 | * | |||||
注:1.“养殖动物种类”栏选填猪、牛、羊、肉鸡、其他禽。 | ||||||
2.“合计”栏应按照相同种类动物归类合计。 | ||||||
3.补助标准具体如下:肉鸡*/羽、其他禽*/羽、猪*/头、牛*/头、羊*/头。 | ||||||
根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文件要求,我局按企业在“牧运通”小程序线上申请,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初审,县畜牧兽医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终审的程序,并通过查看企业疫苗采购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及产地检疫证明等佐证材料,确定福建省 (略) 等四家企业为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场,补助起止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核定一家蛋鸡场免疫动物数量为*羽,猪场五家免疫动物数量为*头。根据省厅确定的补助标准,合计应发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补助资金*元。
详见“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古田县 (略) 纪检监察室 0593-*
地址:古田县6 (略) 一弄一号4楼
古田县 (略) ???
2024年10月15日????
附表1 | ||||||
“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古田 县 (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 养殖场名称 | 动物种类 | 核定免疫动物数量(头、羽) | 补助标准 (元/头、羽) | 核定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古田县 | 古田县 (略) | 蛋鸡 | * | 0.4 | * | |
古田县 | 福 (略) | 猪 | * | 2 | * | |
古田县 | 福建省 (略) | 猪 | * | 2 | * | |
古田县 | 古田县壮如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 猪 | * | 2 | * | |
合计 | * | |||||
注:1.“养殖动物种类”栏选填猪、牛、羊、肉鸡、其他禽。 | ||||||
2.“合计”栏应按照相同种类动物归类合计。 | ||||||
3.补助标准具体如下:肉鸡*/羽、其他禽*/羽、猪*/头、牛*/头、羊*/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