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江西 (略) 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制造及制品项目(重大变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05-07至2024-05-11,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
通讯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制造及制品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寻乌县/杨梅园区D16-1地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编制单位: | 赣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为*.53平方米(约49.79亩),总建筑面积为*.03平方米,绿化率为7.28%,绿化面积为2416.343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7200吨空气净化过滤材料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投料、开松、梳理、针刺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磨毛粉尘收集后通过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烘烤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燃烧烟气经过1套喷淋塔处理后跟烘烤废气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由排烟管道排放。 2、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一定的隔振、减噪及距离衰减。 3、废水:项目喷淋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层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拖地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4、固废:项目废纤维、收集的粉尘外售回收综合利用;废布袋、喷淋沉渣收集后作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涂层设备清洗废液、混凝沉淀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无害化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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