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21-2025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精神,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提高卫生服务供给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并为配套《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略) 卫生事业适应全椒城镇化的建设发展,特编制《全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全椒县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以确保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标[1994] 35号);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
7、《 (略) 、所建设标准》(1992年报批稿);
8、《 (略) 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
9、《精 (略) 设置标准》(2009年征求意见稿);
10、《 (略) 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1〕21号);
1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2009征求意见稿);
12、《 (略) 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13、《 (略) (略)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2009年);
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即全椒县县域、中心城区。
1、全椒县域:全椒县行政管辖范围内10个镇,总面积1568.3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按照《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略) 规划区,包括襄河镇及十字镇行政范围,总面积约306平方公里。
第四节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五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总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均衡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保障全体居民公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工作主题;以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为主线;以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布局、数量、结构配置和调整为重点;以统筹规划、依法监管、强化准入为手段; (略) 场机制,缓解卫生资源缺乏。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卫生综合保障能力。
第六节 规划目标
到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数量日趋适宜,基本达到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平衡,质量效益不断提高。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规模与布局,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略)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结合全椒县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在跟进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建设;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发挥医疗改革的重要性, (略) 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建立“金字塔”型(县级、片区级、社区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益,使全椒县的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七节 规划原则
1、公平性原则。努力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优质医疗资源,适应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健需求。医疗机构的新建在符合规划,公平择优原则下“准入”。
2、统筹规划原则。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在规划范围内统筹规划、设置、调控医疗卫生资源。
3、整体效益原则。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服务三大体系和一个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整体功能,健全服务体系和网络,确保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挥医疗卫生网络的整体效益。
4、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优先发展原则。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坚持 (略) 场机制相结合,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质量效益型卫生事业发展之路。
5、多元化办医原则。引导支持多元化办医,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公平竞争“准入”,允许社会法人以多种方 (略) 投资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回顾
一、综合医改不断深化。完成 (略) 、 (略) 、 (略) 、马厂 (略) 改扩建及94个村卫生室新建改造工程; (略) 改扩建搬迁工程、 (略) 东区一期建成投入使用。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略) (略) 区已形成区域性医疗中心; (略) 全面托管马厂 (略) , (略) (略) 区正式运行。 (略) 医疗合作。 (略) (略) (略) 结成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肿瘤内科、肿瘤放疗中心全 (略) (略) 托管。落 (略) 编制周转池制度,并组织实施。 (略) 改革各项监测指标持续优化。
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2018统计年度,全县总出生509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23人,二多孩出生减少了71人;出生率10.74‰,比去年同期下降0.7个千分点。全县总政策符合率94.84%,总性别比113.01,总孕情掌握率94.85%,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例1.57%,综合避孕节育措施到位率92.58%。
三、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出台《“健康全椒2030”行动方案》、《全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全椒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共有床位数2257张,执业(助理)医师数897人,执业护士数1273人。每千人口床位数为4.90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1.95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数为2.77人。支持健康产业发展。2018年县政府资金支持健康产业发展近14204万元,环保支出12962.6万元。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全年开展各类健康教育、义诊、健康咨询活动18次,健康巡讲17场次,公益广告播放每月不少于100次,有46家卫计机构达到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积极开展“农村三大革命”2018年完成改厕3500个。 (略) 卫生镇、省卫生村(社区)、省卫生村(社区)目前已达到30%。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全县建成10个质控中心,并常规对医疗机构开展各类医疗质量督查。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开展过度医疗、扩大报销范围等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计分。积极开展 (略) 创建工作,2018 (略) 、 (略) 满意度分别为95.39%和97%。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基本公类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部署和督导。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核病管理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全面完成。建立县乡村三级机构“1+1+1”组合式团队,向居民提供医疗与预防相融合的综合健康服务。2018 年全县常驻人口40万人,总签约13.3万人,有偿签约4.2万人,总签约率33.3%、有偿签约率10.5%;重点人群签约7.7万人,签约率64.5%。高血压、糖尿病有偿签约,分别占常住人口6.6%、2.7%。
五、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完成贫困人口年度15种大病救治工作。全县15种大病专项救治对象共476例,救治率不低于98%。及时兑现“351、180”"等健康扶贫政策,综合医保政策有效落实。2018年,全县 (略) 3905人次,医疗总费用3472.21万元。综合医保报销3029.99万元,其中“351”兜底保障84.21万元,平均报销比87.26% ;慢性病门诊保障20731人次,医疗总费用544.95万元,共补偿525.03万元,其中“180”补充医保补偿161.13万元,平均补偿比96.34%。
第二节 现状调研
1、服务类别体系。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0”医疗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 (略) 、 (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服务机构,城区实行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框架, (略) ( (略) )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个服务层面;其它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疗科研、康复保健、后勤服务机构等。
表2-1 现状全椒县公共卫生机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床位数(床) | 用地面积 (亩) | 建筑面积 (万㎡) | 人员数(人) |
1 | 全椒县疾控中心 | 全椒县襄河镇大石潭路与襄水东路交叉口 | 0 | 15 | 0.35 | 34 |
2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王曹小区南四路 | 40 | 4 | 0.3805 | 57 |
3 | 卫生监督所 | 全椒县襄河镇大石潭路和襄水东路延伸交叉口 | 3 | 0.12 | 11 |
2、空间布局布点。县级,包括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0”医疗急救中心;县级医疗机构指服务县 (略) (包 (略) )、 (略) 、康复保健机构等。片区级, (略) 片区组 (略) 、 (略) 。社区级。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现状全椒县卫生和计生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173个,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54个,社会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6个。
表2-2 现 (略) (公立)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级 | 床位数 (床)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 (万㎡) | 人员数 (人) |
1 | 全 (略) | 二级*等 | 600 | 107.9 | 7.7 | 819 |
2 | (略) | 二级*等 | 153 | 13.5 | 0.6 | 282 |
合计 | 753 | 121.4 | 8.3 | 1101 |
表2-3 现状全椒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地址 | 床位数(床) | 用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 人员数(人) |
1 | 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釜城路13号 | 0 | 300 | 1000 | 21 |
2 | 全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吴敬梓大道70号 | 22 | 1500 | 1300 | 14 |
3 | 新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 襄水东路64号 | 5 | 280 | 240 | 10 |
4 | 汪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 莲花山庄综合楼101-104号 | 3 | 240 | 400 | 7 |
5 | 宝林社区卫生服务站 | 西门街 | 3 | 200 | 160 | 4 |
6 | 全椒县襄河镇南屏社区南岳卫生服务站 | 南岳东路 | 5 | 215 | 142 | 4 |
7 | 太平社区卫生服务站 | 果园路114号 | 3 | 160 | 80 | 9 |
8 |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 城南小区 | 3 | 150 | 150 | 3 |
9 | 西南屏社区卫生服务站 | 南屏路151号 | 3 | 2400 | 2400 | 4 |
10 | 屏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体育场路 | 3 | 200 | 200 | 5 |
11 |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吴敬梓路341号 | 4 | 280 | 300 | 7 |
12 | 古河镇古河镇胜利社区卫生服务站 | 全椒县古河镇滁州北路46号 | 4 | 100 | 280 | 5 |
合计 | 78 | 1130 | 4249 | 80 |
表2-4 现状全 (略) 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床位数(床)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 | 人员数 |
1 | (略) | 16 | 5 | 1350 | 35 |
2 | (略) | 40 | 1 | 2400 | 58 |
3 | (略) | 8 | 10 | 1400 | 16 |
4 | (略) | 20 | 6.5 | 1826 | 26 |
5 | (略) | 25 | 12 | 6350 | 28 |
6 | 古河 (略) | 60 | 9.8 | 5500 | 54 |
7 | (略) | 20 | 10 | 1200 | 34 |
8 | (略) | 12 | 9.87 | 2200 | 29 |
9 | 马厂 (略) | 35 | 15 | 2192 | 43 |
10 | 二郎口 (略) | 50 | 26 | 4400 | 72 |
合计 | 431 | 198.9 | 42470.8 | 404 | |
表2-5 现状全 (略) 分院、门诊部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名称 | 占地 面积 (亩)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床位数(张) | 医务人员数 |
1 | (略) (略) | 7 | 400 | 6 | 5 |
2 | (略) (略) | 5 | 744 | 0 | 4 |
3 | 白酒医养结合中心 | 0.7 | 144 | 0 | 3 |
4 | (略) (略) | 10 | 400 | 6 | 3 |
5 | (略) (略) | 3.19 | 1000 | 9 | 4 |
6 | (略) (略) | 4.05 | 900 | 5 | 2 |
合计 | 29.94 | 3588 | 26 | 21 |
表2-6 现状全椒县村卫生室一览表(节选)
名称 | 位置 | 床位数 (床) | 用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人员数 (人) |
六镇镇大张村卫生室 | 大张村 | 0 | 300 | 80 | 3 |
六镇镇白酒村卫生室 | 白酒村 | 0 | 1500 | 140 | 3 |
六镇镇赵店村卫生室 | 赵店村 | 0 | 1500 | 140 | 3 |
六镇镇大殷村卫生室 | 大殷村 | 0 | 300 | 80 | 4 |
六镇镇小集村卫生室 | 小集村 | 0 | 300 | 80 | 3 |
六镇镇六镇村卫生室 | 六镇村 | 0 | 300 | 80 | 5 |
六镇镇柴岗村卫生室 | 柴岗村 | 3 | 300 | 80 | 2 |
六镇镇东王村卫生室 | 东王村 | 0 | 2500 | 280 | 3 |
六镇镇孙家村卫生室 | 孙家村 | 0 | 300 | 140 | 3 |
六镇镇草庵村卫生室 | 草庵村 | 0 | 300 | 80 | 3 |
六镇镇郑桥村卫生室 | 郑桥村 | 0 | 500 | 140 | 4 |
襄河镇教场村卫生室 | 教场村和平组 | 3 | 80 | 60 | 5 |
襄河镇邱塘村卫生室 | 邱塘新村 | 3 | 300 | 180 | 4 |
襄河镇八波村卫生室 | 八波村河东新村 | 3 | 100 | 80 | 5 |
襄河镇花园村卫生室 | 花园村五里组 | 3 | 100 | 80 | 5 |
襄河镇千佛庵村卫生室 | 千佛庵村小余郭组 | 3 | 100 | 80 | 4 |
襄河镇老观陈村卫生室 | 庄曹小区 | 3 | 90 | 90 | 2 |
表2-7 现状全椒县社会办医疗机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床位数(床)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万㎡) | 人员数(人) |
1 | (略) | 190 | 8.5 | 1.06 | 194 |
2 | (略) | 80 | 3 | 0.2 | 97 |
3 | (略) | 120 | 4.2 | 0.78 | 138 |
4 | (略) | 55 | 10 | 1.62 | 84 |
5 | (略) | 20 | 0.6 | 0.16 | 32 |
6 | (略) | 101 | 28 | 0.58 | 56 |
合计 | 465 | 26.3 | 3.82 | 545 |
第三节 现状问题
1、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资源相对集中于城内医疗机构,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相对薄弱。 (略) 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人才、技术、设备)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略) 外,其 (略) 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特别是一些 (略) ,规模小、人员少、设备差、技术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缓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是“坐等病人上门”的传统服务模式。
2、公共卫生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专业技术人力明显不足,设备设施有限,综合防治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公共卫生问题突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管理、地方病防控、慢性非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慢性非传染病(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呈高发态势,职业病发病率不断上升,部分劳动者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3、医疗服务能力尚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特色和技术优势严重不足;病员流 (略) 情况比较普遍,现状医疗机构的诊疗率仅为60%左右。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亟待加强, (略) 缺少肿瘤专科和微创技术等; (略) 缺少精神专科。中医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略) 作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的主干力量,由于底子薄,发展缓慢,未能很好地起到全县中医事业发展的带动和幅射作用;大部分 (略) 因无中医人才,无法设立中医科。
4、医疗人才短缺,能力提升难。
表2-8 《“十三五末”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学历职称结构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实有 | 学历 | 职称 | ||||||||
硕士 | 本科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师级 | 士级 | |||
1 | (略) | 819 | 19 | 365 | 342 | 47 | 46 | 3 | 45 | 252 | 276 | 173 |
2 | (略) | 282 | 1 | 139 | 108 | 26 | 8 | 0 | 5 | 53 | 82 | 63 |
3 | 全椒县妇计中心 | 57 | 1 | 9 | 24 | 14 | 9 | 0 | 3 | 22 | 16 | 5 |
4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3 | 0 | 15 | 3 | 13 | 2 | 0 | 1 | 12 | 5 | 0 |
5 | 县卫生监督所 | 12 | 0 | 2 | 7 | 3 | 0 | 0 | 1 | 4 | 5 | 0 |
6 | 二 (略) | 72 | 0 | 23 | 30 | 18 | 1 | 0 | 3 | 28 | 18 | 15 |
7 | 古河 (略) | 54 | 0 | 8 | 23 | 33 | 0 | 0 | 2 | 15 | 30 | 7 |
8 | 马厂 (略) | 43 | 0 | 10 | 18 | 12 | 3 | 0 | 3 | 11 | 13 | 11 |
9 | (略) | 58 | 0 | 16 | 29 | 12 | 1 | 0 | 0 | 22 | 23 | 13 |
10 | (略) | 28 | 0 | 4 | 15 | 9 | 0 | 0 | 2 | 10 | 13 | 3 |
11 | (略) | 35 | 0 | 2 | 10 | 23 | 0 | 0 | 0 | 11 | 6 | 13 |
12 | (略) | 29 | 0 | 6 | 20 | 3 | 0 | 0 | 1 | 6 | 11 | 10 |
13 | (略) | 26 | 0 | 2 | 11 | 13 | 0 | 0 | 0 | 3 | 12 | 11 |
14 | (略) | 34 | 0 | 2 | 16 | 15 | 2 | 0 | 0 | 7 | 4 | 8 |
15 | (略) | 16 | 0 | 6 | 8 | 2 | 0 | 0 | 0 | 2 | 5 | 8 |
合计 | 1598 | 21 | 609 | 534 | 400 | 45 | 3 | 24 | 368 | 375 | 342 |
第三章 医疗卫生规划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框架体系的建立
在规划内容上,按照服务类别体系进行引导。
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120”医疗急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等。
医疗机构。 (略) 、 (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城区实行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框架, (略) ( (略) )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个服务层面。
其它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疗科研、康复保健、健康养老、后勤服务机构等。
在空间布局上,按照服务等级体系进行布点:
县级。包括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120”医疗急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县级医疗机构指服务县 (略) ( (略) )、 (略) 、康复保健机构等。
片区级。 (略) 片区组 (略) 、 (略) 。
社区级。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第二节 医疗机构总量框算
本规划中,医疗机构总量即指病床总量。 (略) 、 (略) 、 (略) 和 (略) 、 (略) 均在区域病床总量的控制范围内。
表3-1 医疗机构总量规划一览表
全县 | 指标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人口数(万人) | 48 | 48.1 | 48.2 | 48.3 | |
床位指标(张/千人) | 4.5 | 5.0 | 5.3 | 5.5 | |
执业医师指标(人/千人) | 1.7 | 1.9 | 2.0 | 2.13 | |
注册护士指标(人/千人) | 2.0 | 2.2 | 2.4 | 2.66 | |
公卫人员指标(人/千人) | 0.75 | 0.77 | 0.8 | 0.83 | |
全科医生指标(人/万人) | 2.0 | 2.1 | 2.3 | 2.5 |
第三节 主要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用地的确定
1、公共卫生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500m2,基本实验用房建筑面积取值1400—1680m2。卫生监督所用房建筑面积120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
2、医疗机构。 (略) 采用100~120m2/床的建设用地标准。 (略) 采用100~120m2/床的建设用地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 (略) 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 (略) 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居住(小)区公建设置。城区每5-6万人口,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常见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每0.8-1万人口,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达到全域覆盖,老城区人口较多,布置较为密集,城北片区人口较少,布置设施较为疏散。
3、其它类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保健机构采用100~120m2/床的建设用地标准。后勤保障机构主要 (略) 同类机构的用地面积标准、结合全椒县具体情况确定。近期不设置后勤保障机构,远期择址医疗卫生后勤服务中心规划所需用地10亩。医疗人才培训 (略) 设置,不单独设置。
第四节 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使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机构覆盖各个区域。
2、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全县重大疫情的监测、预警、评估、决策和急性中毒及重大伤害的急救、处置、指挥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快捷、功能齐全、反应灵敏、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和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3、规划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选址县城大石潭路。
第五节 医疗机构规划总体原则
1、医疗机构的设置坚持“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互补、保障可及”的原则,规划 (略) (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分工合作的 (略) 医疗服务体系。 (略) (略) 主要从事疾病诊治,二级 (略) 立足于提高服务能力、辐射能力和承担疑难病的诊治任务,医、教、研结合,建设好重点学科,推动全县医学科技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
2、原则上保留现有的全部二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的规划布点应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设备。同时不应邻近少儿活动密 (略) 水源保护区。选择在地质条件好,交通便捷,环境较安静的地段。
第六节 (略) 设置和发展规划
1、有效利用、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在医疗、教研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服务全县。 (略) 集团。以 (略) 为龙头,联合其它中、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 (略) 集团,发挥 (略) 规模优势。适度调整中 (略) 的设置布局。 (略) ( (略) )原则上向社区卫生服务、老年康复、 (略) 等功能转变。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服务功能与规划发展不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将对其机构的设置、功能、规模进行合理适度的调整,引导其走社区化、社会化、集团化、专科化道路,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建立适合全椒县实情、比较完善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就诊医疗体系。
2、重点建设 (略) 先进水平的现 (略) 。 (略) 性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人口分布对医疗服务需求,新建或扩建若干现代化的二级 (略) 。 (略) 应该以满足区域范围内医疗需求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的医疗体系网络,服务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 (略) , (略) ,近期占地107.9亩,床位600张,远期占地163.5亩,床位1000张,规划为 (略) 。 (略) ,规划 (略) 规模,已迁 (略) 旧址,占地达到72亩,设置床位数达到300张,规划为二 (略) 。规划新增 (略) 、大墅 (略) 两所,占地98亩,设置床位1200张,规划为 (略) 。规划新增经济开 (略) 一所( (略) 分院),占地48亩,设置床位300张,规划为 (略) 。
第七节 (略)
1、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民营医疗机构,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强化监管,提高质量。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 (略) 在内的 (略) 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被撤 (略) 的转制重组。鼓励民 (略) 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开办医疗机构。
2、保留原有四所民营 (略) 和两所民营 (略) 。分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全椒科 (略) 。
第八节 (略) 设置和发展规划
1、突出当地医疗特色优势。加强精神类专科医疗机构建设,规划新建一所二级精 (略) ,选址武岗镇,占地20亩,近期规划设置床位60张,远期规划设置床位100张。
2、保持适 (略) 新建发展速度。新 (略) 应与疾病谱的变化相适应,与居民对专科医疗服务需求相符合。 (略) 的专科床位数≥80%,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应具备鲜明的专科特色。
3、多种形式发展专科医疗服务。利用 (略) 的专科优势,对部分技术优势明显,病人需求量大的特色专科,在 (略) 专科的基础上, (略) 。对部分适宜的企事业 (略) 、 (略) ,可 (略) 转制。
4、 (略) 布点应科学合理。 (略) (略) 间距应大于800米;同类 (略) 间距应大于2000米;不同 (略) 的布局引导其集群设置。
5、与大滁 (略) 圈和长三角对接。由于全椒县紧靠大滁 (略) 圈和长三角,区域化趋势明显,未来专科医疗服务由大滁城及南京的专科医疗服务支撑,全椒县仅设立具有特色优势的精 (略) 。
第九节 社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或新建居民小区(2万户居民、5万人口左右)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1~2个社居委所辖区域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所在地的社居委不再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万人口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建制的社区可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居委所辖区域人口少于3千的,原则上不再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其它医疗机构间距不小于1500米。
2、规划期间,新建设或调整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 (略) 新建居民小区或 (略) 区的边缘地区以及县镇,调整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是对不适宜或达不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调整。
3、新增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适宜转 (略) 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整体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区域内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设置规划,本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鼓励二级、 (略) 和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现有区辖 (略) 化进程, (略) 逐步转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转制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略) 开发区、新建小区等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新建2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预留并无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150平方米以上的业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略) 延伸举办。城市政府办的二、 (略) 至少举办2所达到示范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按照设置标准在其所属街道管辖的社居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标准:①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并设置病床(50张及以下)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②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不设置病床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③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下设置病床(30张及以下)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④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下不设置病床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⑤服务人口在3万人以下不设置病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标准:①服务人口在2万以下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②服务人口在1万以下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③服务人口在5千人以下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6、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保留现状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2所。至2025年,规划新增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将 (略) 与南屏社区卫生服务站合并,改建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7所。除将南屏社区卫生服务站升级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保留其余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在大墅产业新城以及东部新城新建10座社区卫生服务站,共计17所。
第十节 镇社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1、建立全面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人口集中的地方实现15分钟医疗服务圈,升级服务半径不足1.5公里的村卫生室,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略) ,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 (略) ,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 (略) 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 (略) 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2、 (略) 按其功能分 (略) (略) 。 (略) 又分为防治型卫生和 (略) 。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 (略) 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60床。 (略) 根据服务人口、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覆盖10万左右人口,辐射3-5 (略) 。在人口稀少地区, (略) 的覆盖人数可适当调减。 (略) 服务人口,按本镇常住人口计算。 (略) 床位数的确定原则上根据0.6张床位数/千人口(床位数中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执行。城市(含县城)周边、 (略) 较 (略) 、原则上不设病床,只设观察床位。10000人 (略) 建设规模按表2-2执行。
表3-2 (略) 建设指导标准
乡镇人口数(人) | 建筑面积(M2 ) |
10000人以下 | 550 |
10000-30000 | 1000 |
30000-50000 | 1450 |
50000-60000 | 1950 |
60000-80000 | 2300 |
80000以上 | 2700 |
表3-3 (略) 建设指导标准
服务人口数(人) | 建筑面积(M2 ) |
10万左右 | 1650 |
20万左右 | 2200 |
30万左右 | 3300 |
3、农村村卫生室建设需达到以下标准。科室设置:一般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人员配备: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1-1.5‰配备(其中有1名女医生、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础设施:业务用房面积根据服务人口原则上控制在80-120平方米,2000人以下的按80平方米建设;2000-4000人按100平方米建设;4000人以上按120平方米建设,新建业务用房工程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000元以内。
4、加强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保留二郎口 (略) 、古河 (略) 、马厂 (略) 、 (略) 、 (略) 、 (略) 。大墅镇、 (略) 升级 (略) 。 (略) 转型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远期转型为经济开 (略) ( (略) 分院)。 (略) 下属 (略) 逐步撤并或取消。近期保留现状全部村卫生室,计94所。至2025年, (略) 总体规划要求,对村卫生室进行撤并、重建,在美丽乡村、中心村、准社区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
第十一节 其它类医疗卫生机构规划
1、医疗科研体系。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培养造就一支能适应现代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需要的医学人才队*,全面加强医疗救治、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队*建设。规划设置全椒县医疗人才培训中心,不单独批地建设,在全椒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办公用房,用房建筑面积取值500-800㎡。
2、医疗康复保健体系。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疾病谱的改变,老年病、慢性病、心理疾病等成为居民对医疗服务新的需求。规 (略) 应符合以下规定。床位设置。 (略) 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技科室:至少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营养科、消毒供应室;职能科室: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人员设置。全院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至少有3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8名护理人员,其中,注册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2.5。每10张床或每病区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应当配备与开展诊疗业务相应的药师、技师、临床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医技人员。设备设置。基本设备:至少配备呼叫装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或吸痰装置、气垫床或具有防治压疮功能的床垫、治疗车、晨晚间护理车、病历车、药品柜、心电图机、X光机、B超、血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恒温箱、消毒供应设备、电冰箱、洗衣机、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急救设备:至少配备心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康复治疗专业设备:至少配备与收治对象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 (略) 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 (略) 信息的统计和上报。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应当与 (略) 相同,病床应当设有床挡。其他:应当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规划新 (略) ,选址城北近郊交通便捷、环境良好处,占地面积100亩。
3、医疗卫生服务后勤保障体系。规划新建医疗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向全县医疗机构集中提供医疗用品洗涤、消毒,物业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保养、维修,医疗卫生材料采购,医疗卫生专业印刷等后勤服务保障。 (略) 后勤服务社会化,凡是社会上能够提供的后勤服务,或医疗机构自我服务不经济的项目(洗衣房、膳食、清洁等),都应交给社会去办,或实行社会化服务,减轻医疗机构社会负担。在现状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组织的基础上,重组新建社会 (略) ,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面向行业内部,参与社会竞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二节 医疗机构床位的配置
医院病床数的配置应与全县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服务功能协调配套。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床位配置的宏观调控和准入管理,新建综合、专科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略) 的规划、功能、服务范围核定床位数。注重提高床位使用效率。对平均床位使用率低于85%的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的比例核减病床配置数。对病床使用率极低,或不宜设置病床的机构,取消其病床的配置。保证基本医疗,适量配置特需医疗床位,符合特需医疗服务条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略) 核定床位数的15%以内配置。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其规模和功能定位核定特需医疗床位数。
表3-4 2025年规划医疗机构床位统计
机构类别 | 等级 | 机构名称 | 规划床位 | 备注 |
公共卫生机构 | 二级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00 | |
医疗机构 | (略) | (略) | 1000 | |
(略) | (略) | 300 | ||
(略) | 经济开 (略) ( (略) 分院) | 300 | ||
(略) | 大墅 (略) | 250 | ||
(略) | 古河 (略) | 50 | 襄河镇、 (略) 纳入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 | |
二郎口 (略) | 50 | |||
马厂 (略) | 50 | |||
武岗 (略) | 50 | |||
大墅 (略) | 50 | |||
(略) | 40 | |||
(略) | 40 | |||
(略) | 40 | |||
(略) | 精 (略) | 100 | ||
其他类医疗卫生机构 | (略) | 100 | ||
总计 | 2670 |
第十三节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必须与医疗机构的层次、功能相适应,提倡应用适宜技术和常规设备。贯彻《 (略)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全县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程序。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法人组建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服务中心,如影像检查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放射治疗中心等,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广大居民提供 服务,实现大型医疗设备和较高水平医学技术的资源共享,提高效率。
第十四节 卫生科技人力资源的配置
卫生科技人力资源的总体要求就是造就一支能适应现代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需要的医学人才队*,形成学历结构合理,医疗、预防、保健、中医药、全科医学等专业门类齐全的卫生人才布局,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水平和知识层次得到整体提高。全县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重点是:合理配置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和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的总量和分量;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执业医生数,适当增加护士数,加快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减少医疗机构内学历层次较低的医生数,减少非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数,减少服务能力较差的个体医生数;推进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
第十五节 医疗卫生机构环境保护
1、大气环境保护。医疗机构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必须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以及适于医疗机构的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进行达标排放。
2、放射线及电磁辐射的管理。辐射线防护管理。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防护条例》,遵循辐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制的防护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实施防护审查批准与验收。电磁辐射防护管理。医疗单位应按《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的职业照射导出限值、公众照射导出限值严格执行。一切治疗和诊断照射的应用,必须由有合格的医生认为必要时才可施行。使用的放射性药剂和照射装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3、污水治理。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其污水排放标准应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医院污水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医院应设计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位 (略) 建筑物所在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宜设置绿化防护带。医院放射性污水、可采用储存衰减法处理,使其自行衰变。待符合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废物处理。为了使医疗废物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一般采用物理消毒法、化学消毒法、焚烧处理和填埋等处理方法。对各种废弃的标本、锐利器具、感染性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尚未采取有效回收处理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必须焚烧,焚烧炉排出的烟尘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标准。医疗废物禁止再生和重新利用。各类医疗机构废物处理可采用区域集中处理的方法,将医疗废物集中运至长丰吴山医疗垃圾处理站焚烧,其包装容器和运输设备需采用专业化设备,防止废物及渗滤液泄漏。
5、噪声管理。医疗康复机构环境分贝建议值,白天为45分贝,夜晚为35分贝。一般在35~40分贝是病员比较理想的声级范围。同时医疗康复机构在选址时应远离车站、码头、机场等噪声源。与外界应有5~10米的防护绿带。 (略) 停车场100米以外。 (略) 可采用各种吸声、消声、隔声、隔振等设备和装置。
第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一节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对全县现状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资源进行整合,进一步建立健 (略) 为龙头、 (略) 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反应快速灵敏、统一分工协作、运转协调高效的卫生应急处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卫生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 (略) 社区卫生监督服务网路,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监督队*培训,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对住宿业、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在“十三五”末达100%。
3、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重点,完善各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与应急处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多部门配合的卫生应急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处理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4、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进一步完善全县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提高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的能力。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型H1N1流感、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40/十万以内;肺结核痰涂阳治愈率达到85%以上;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工作;儿童“五苗”接种率95%以上;地方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健康防病知 (略) 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第二节 建立并完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十四五”期间,健全并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保障经办队*。全面实现“一卡通”和“异地结算”,逐步提高医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扩大政策受益面。建立动态增长的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全面推广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和纳入报销慢性病病种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第三节 强化政府卫生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重点加强卫生监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县卫健委负责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实施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规划实施予以监督和管理,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县财政局应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卫生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引导卫生服务向公平、高效、优质、多样化发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将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卫生发展规划要求,规划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用地,给予政策支持。
第四节 制定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
各镇政府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县“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以居民实际医疗卫生服务为需求,对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医疗机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各个层次医疗机构的级别、数量、布局、功能和规模,充分发挥卫生资源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基础。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卫生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卫生投入机制,将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各级财政对卫生投入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速度。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将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六节 探索多种办医形式
1、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农村卫生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支持社会各界捐资 (略) ,引导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2、积极稳妥地探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盘整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资源的重组和结构调整;允许参与多元化办医的社会资金依法转让。
第七节 加强卫生服务队*建设
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为主要任务,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提升卫生队*的整体素质。同时,建立健全医疗教育制度,对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对农村卫生机构进修人员给予费用减免。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开展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第八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使用国家 (略) 补充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缩小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努力使群众“少生病”。
2、稳步 (略) 改革。 (略) 市一部署, (略) 改革,逐步 (略) 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 (略) 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第五章 附则
本规划由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全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