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珠溪镇人民政府:
所报的《关于报 (略) 珠溪镇2024年“ (略) ”白 (略) 通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溪府函〔2024〕75号)和重庆方郡 (略)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 (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 (略) ”建设计划的通知》(大足交运委发〔2024〕223号),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珠溪镇2024年“ (略) ”白 (略) 通畅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8-*-04-01-*。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珠溪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 (略) 珠溪镇白马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里程为2.4公里, (略) 基宽度为 5-6米,路面宽度为 3.5-5 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工程 (略) 基路面、涵洞工程、排水防护、交安设施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24.*元,其中工程费用1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6.*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上级资金补助。
八、建设工期:6个月。
九、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其他事项
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未落实建设资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