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大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荔政审字【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城北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荔县城区内 。
2.2 工程规模:对大荔县城区南部洛河范围内排水口进行清淤整治,其中东部排口,起点南关路排水出口、终点至洛河河床,全长1420m, 清淤宽度8m, 淤泥高度1.5m, 修缮闸门,并 对两侧护坡进行衬砌;西部排口,起点洛河北坝,终点洛河河床,全长330m, 修建闸门一座、钢筋混凝土U 型 渠(B*H=4m*3m) 等。
2.3 项目投资:一标段-东排口:*.13元;二标段-西排口:*.89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一标段名称: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排口施工;二标段名称:大荔县北洛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排口施工;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 年2 月6 日 09时00分至2024年2 月18 日 17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 月6 日09时00分至2024年2 月18 日17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12时至14时休息), (略) 大荔县锦云大酒店十字路口向南20米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 月28日 9 时30分 ,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招 (略) 场开标 九 室,( (略) 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略) 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城北 (略)
地 址: (略) 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娜
电话:*
代理机构:华 (略)
地 址: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
联系人:智俊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