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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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略)吨磷酸铁黑粉资源化再生项目 | 东营河口化工产 (略) 7号,山 (略) (略) 内 | 山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位于东营河口化工产 (略) 7号,山 (略) (略) 内。拟建项目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拟利用原有车间四座,建筑面积约6280平米,新建仓库一座,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新建磷酸铁黑粉净化装置,购置安装打浆罐、反应釜、转料泵、板框压滤机等设备,并建设储罐、天然气锅炉、废水、废气治理等辅助设施。项目主要原料为磷酸铁黑粉,工艺主要为除杂、中和等。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3.7 (略) 理规模,二期建设11.2 (略) 理规模,建成后可 (略) 理(略)吨磷酸铁黑粉,年产(略)吨净化磷酸铁黑粉生产规模。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一期工程有组织废气包括打浆罐废气、除杂反应釜废气、除杂母液罐废气、洗涤水罐废气、中和反应釜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一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内插法核算的排放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磷酸雾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要求。 运营期二期工程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打浆罐废气、除杂反应釜废气、除杂母液罐废气、洗涤水罐废气、中和反应釜废气,相同设备中的1/3废气依托一期“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一期排气筒排放,剩余2/3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一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内插法核算的排放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磷酸雾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要求。二期新建1台18t/h天然气备用锅炉, (略) 集中供热锅炉检修及故障时使用,锅炉废气采用低 (略) 理后通过一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 (略) 域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板框压滤机洗涤水、MVR蒸发冷凝水、喷淋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盐酸储罐吸收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纯水站排污水。板框压滤机洗涤废水返回打浆罐及除杂反应釜;MVR蒸发冷凝水部分返回打浆罐及除杂滤饼洗涤,部分回用至酸雾吸收塔,剩余回用至循环水站;盐酸储罐吸收废水回用于生产系统;蒸汽冷凝水化验返回供汽厂家回收;化验室废水 (略)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理厂;生活污水 (略) 理后与循环水站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纯水站排污水一并 (略) (略) 理厂。项目污水总排口满足东营 (略) 设计进水指标后排入东营 (略) 处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分析化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铁铝混合物、废滤布、生化污泥、废包装材料、依托软化 (略) 理废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按要求依 (略) 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20年第43号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略) ,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