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芦浦镇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芦浦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略) 条件, (略) 代理, (略) 。
2. (略) 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略) 园内,总建筑面积约2911平方米。
2.1.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约650万元。
2.2 招标范围: (略) 芦浦镇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电梯、室外配套)等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 (略) 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略) 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若为 (略) 省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 日下午17时前,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上述证书为盖公章的复印件)到 (略) 有限公司(地址: (略) 街道双港路8号六楼,电话: *** ,联系人:林婉婉)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 (略) 踏勘,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 (略) (略) 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 (略) 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芦浦镇初级中学(盖章)
联系人:叶校长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 * 明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