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我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采购人 (略) (略) 委托,拟对采购项目 (略) 2017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建设项目(GXBSZC2017-G2-051-HCBS) (略) 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略) 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 * 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反映, (略) 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华春建设工程 (略) 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华春建设工程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前程路 (略) 1号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李冠华 联系电话: *** 9400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17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