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用地变更前未对地块土壤环境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所以本次对地块用地进行补充调查,补充论证地块土壤环境符合现有医疗卫生用地要求。 (略) 吴 (略) 作为现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询价等工作最终确定福建 (略) 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单位。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吴 (略) 门诊综合楼项目
用地面积:2850m2
地块地址: (略) 吴家塘镇坊上村
地块四至: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农用地,北至富盛街绿化带
中心经纬度:东经117.(略)°,北纬27.(略)°
地块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1)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 (略) ,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3)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填埋等迹象,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位于地块500米范围外的金塘 (略) 内的企业与地块相距较远。调查地块 (略) 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之外,且中间有富屯溪和山体阻隔,对调查地块污染影响较小。
(5)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邻近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合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 (略) 吴 (略) 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内 (略) 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刘总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