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 (略) 于2024年11月08日在项目 (略) (略) 召开“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特邀专家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6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赵利娜/*
附件:
1、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暑袜北二街60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方圆 (略)
监测单位:眉山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