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120万吨/年煤炭洗选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土默特右旗内蒙古大城西综合物流园区内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淘汰洗煤生产线的设备全部拆除,重介洗煤生产线的设备进行了升级更换。占地面积为4453m2,新建危废暂存间,添加相关环保设备。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 (1)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在破碎机进料口和筛分机进料口处各设置1个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全封闭车间降尘+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为原煤装卸、转运、堆存过程会产生扬尘的总和,本项目原煤装卸、转运、堆存过程均在全封闭储棚内,原煤转运设置全封闭皮带通廊抑尘并设置喷淋装置,最终粉尘经全封闭车间降尘+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道路扬尘 本项目运输车辆盖篷布,进出厂车辆由园区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洗煤生产废水不外排,全部循环利用,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为煤炭洗选补水使用。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化粪池中,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略) 定期清运至内蒙 (略) 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筛车间和洗选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添加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废为除尘灰、铁渣、废铁桶、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灰混入煤泥中外售周边砖厂,铁渣、废铁桶、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回收企业;废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