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05号株攸排污权交易出让
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以及《X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规程》等有关规定,经X人民政府批准,攸略委托X市公略业务三室于2017年#月#日上午10时在X市公略以略会公开出让2017第05号X市X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略如下:
受让人:攸略;
一、出让排污权指标:
1、二氧化硫0.15吨(15000元/吨);金额:人民币 * 仟 * 佰 * * 元整(2250元)。
2、氮氧化物0.09吨(25000元/吨);金额:人民币 * 仟 * 佰 * * 元整(2250元)。
3、氨氮0.01吨(40000元/吨);金额:人民币 * 佰元整(400元)。
4、化学需氧量0.15吨(20000元/吨);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3000元)。
二、总成交金额人民币 * 仟 * 佰元整(7900元)。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