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入海排污口整治阶段定期监测验收销号及平台填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入海排污口整治阶段定期监测验收销号及平台填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517
项目名称: (略) 入海排污口整治阶段定期监测验收销号及平台填报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入海排污口从前期溯源、排查及监测,到目前的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后的证明材料均需要录入至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略) 目前入海排污口共有436个入海排污口, (略) 入海排污口实际情况,需要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1)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在用排污口的责任主体信息,首要责任主体和其他责任主体,污染物、排水方式、排入水体名称、排入水体水质目标、污水来源、审批登记信息、溯源的相关文件、照片及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等完成平台填报工作。
(2)整治阶段及验收监测
(略) 、市各级生态部门要求, (略) 入海排污口实际情况,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定期监测,至2023年底完成排口整治工作,并完成现场采样、检测数据的平台上传工作。监测数据录入平台工作需根据县区环保局要求进行。
(3)整治进度现场核查、验收及信息数据填报;非排口完成平台核减。
*方负责上述工作的沟通协调,治理单位及监管单位同时配合完成。
(二)服务成果:监测报告、各排污口整治完成证明材料。
(三)其它要求:
人员及设备要求:因项目中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存在不可预见性的检测和应急排查,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分析能力,检测设备配置全面,具有先进性、高端性,能完全满足项目的需求。服务单位具有较强的检测分析能力,要求服务单位资质认证书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检测项目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应急排查和应急检测能力,能按照*方需求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 (略) 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联系人:牛守源。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 (略) 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06)。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盖州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盖州 (略) 场东侧约110米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万达写字楼B座,6楼606)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守源
电 话: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