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和硕礼物及红山军博园文旅产业线上线下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ZFCG2023-015-01号
项目名称: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和硕礼物及红山军博园文旅产业线上线下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0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和硕礼物及红山军博园文旅产业线上线下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和硕礼物及红山军博园文旅产业线上线下推广项目,在具有较高人流量的地区,建立一个实体展示中心,用于展示和销售产品。展示中心应具备舒适的环境和完善的展示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天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证明。(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信息公开-进疆登记企业信息公示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地 址: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聚方 (略)
地 址: (略) 迎宾路智慧佳苑商铺65-1-3(2楼)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96-*
附件信息: